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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之家”分享荟——深市上市公司2019年度再融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0-04-02 12:00:00

  摘要: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再融资市场的活跃,有力支持了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了市场活力和韧性,是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文对深市上市公司2019年度再融资情况进行了统计,着重分析了所属板块、公司属性以及行业分布的情况。

  一、2019年度再融资政策变动情况

  2019年11月8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再融资规则公开征求意见,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修改《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9条第1项的规定,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2年盈利的条件。

  二是修改《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9条第5项的规定,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高于45%的条件。

  三是修改《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11条第1项的规定,取消创业板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的条件,将其调整为信息披露要求。

  四是修改《主板再融资办法》第37条、《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15条的规定,将目前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数量分别不超过10名和5名,统一调整为不超过35名。

  五是修改《主板再融资办法》第38条、《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16条的规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折改为8折;将锁定期由现在的36个月和12个月分别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限制。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与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保持一致。

  六是修改《主板再融资办法》第47条、《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38条的规定,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七是修改《实施细则》第7条的规定,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的规定,即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但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全部发行对象且为战略投资者等的,定价基准日可以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或者发行期首日。

  二、深市上市公司近三年度再融资情况

  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深市上市公司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再融资总额分别为7,094.10亿元、3,729.75亿元和5,217.92亿元。2017年,再融资家数和融资总额均为近三年峰值,2018年明显走低,2019年度再融资市场渐趋回暖。从总体情况看,再融资总体结构仍然相对单一,以非公开发行为主,从融资家数、融资规模看均超过再融资市场的九成。

  政策层面,2018年11月,证监会发行部发布了“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再融资间隔由18个月缩短至6个月,并明确了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监管要求。随着监管要求的调整,深市上市公司2019年再融资总额增长明显,同时再融资方式进一步多元化,可转债快速发展,拓斯达完成创业板首单公开增发。深市上市公司2017-2019年度再融资情况详见附表。

  三、深市上市公司2019年度再融资市场细分数据情况

  1.从板块分布来看,深市主板上市公司占比最高,达49.41%;中小板次之,占比35.68%;创业板占比为14.91%。

  2.从企业属性分布来看,民营企业占比最高,共75家次,融资规模达51.67%;国有企业次之,融资规模达39%,但平均规模高于民营企业。

  3.从融资品种看,医药生物、传媒、食品饮料为非公开发行融资额占比前三的行业,有12个行业融资额超过100亿元,化工、机械设备、计算机居融资家数前三位,有5个行业融资家数超过10家;6家公司通过配股进行融资,单家公司平均融资金额为16亿元,较2018年增长一倍;可转债方面,除平安银行发行规模达260亿外,其余规模基本上低于20亿,电子、机械设备、化工为前三位行业。

  

  

  执笔人:公司发展研究小组 熊英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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