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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市场动态(2020年度)

发布日期: 2021-02-09 16:41:26

摘要:

  2020年,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成功落地。4月,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6月,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规则,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8项主要业务规则以及18项配套细则、指引和通知,8月创业板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

  随着IPO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2020年上市公司家数、募集资金总额等指标处于高位。深沪交易所合计新增上市公司396家,其中深市中小板54家、创业板107家,沪市主板90家,科创板145家,两所合计募集金额总额为4,699.64亿元。2020年全年首发上会企业614家(不含暂缓表决、取消审核),其中通过605家,未通过9家,通过率98.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审企业共599家,其中深市中小板55家、创业板333家,沪市主板83家、科创板128家。

一、IPO政策回顾

(一)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

       2020年4月27日,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本次改革对创业板市场基础制度做了完善:一是构建市场化的发行承销制度,对新股发行定价不设任何行政性限制,建立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等机制。二是完善创业板交易机制,放宽涨跌幅限制,优化转融通机制和盘中临时停牌制度。三是构建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持续监管规则体系,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并严格执行,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退市制度,简化退市程序,优化退市标准。完善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制度。对创业板存量公司退市设置一定过渡期。

       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同时配套制定、修订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六部规范性文件。深交所制定、修订了业务规则,主要涉及上市条件、审核标准、股份减持制度、持续督导等方面。证券业协会制定了有关创业板发行承销的自律规则。中国结算制定、修订了登记结算、转融通等方面的业务规则。自此,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正式实施。

       2020年6月30日,证监会完成在审创业板企业的平移,深交所开始接受新申报企业申请。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18家企业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

(二)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0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11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要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意见》各项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完善一批制度规则,推进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处置化解一批公司风险,确保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既见声势、更见实效”。

       一是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二是把好“入口关”,为市场引入源头活水。三是畅通“出口关”,抓好退市制度改革落地实施。四是坚持分类处置,依法查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五是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压降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六是落实“零容忍”要求,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对证券犯罪惩治力度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相关法条表明了国家“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坚定决心,对于切实提高证券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推进注册制改革、保障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四)退市新规正式施行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分别正式发布退市新规,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相比2020年12月14日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的退市新规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健全退市机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安排,也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资本市场治理效能、优化市场生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二、新股发行上市情况

       2020年,深沪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396家,其中深市中小板54家、创业板107家,沪市主板90家、科创板145家;募集金额总额为4699.64亿元,其中深市中小板372.29亿元、创业板892.95亿元、沪市主板1208.18亿元,科创板2226.22亿元。

图1:2020年新股发行上市情况

 

       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两市新增301家制造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3373.70亿元。其次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新增上市公司分别为39家、16家。

 

表1:新增上市公司行业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

 

       地区分布看,浙江、江苏、广东分别新增上市公司62家、61家、60家,募资总额分别为343.48、212.45、315.07亿元。

 

表2:新增上市公司地区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

 

       保荐机构分布看,中信建投证券最多为36家,其次是中信证券32家,海通证券、民生证券、中金公司分别为23家、23家、22家,其余的详见下表:

表3:新增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

 

       发行情况看,深市中小板、创业板、沪市主板、科创板发行均价分别为20.76元、25.73元、18.25元、36.96元,平均发行市盈率分别为28.40倍、29.67倍、28.59倍、78.94倍;平均募集资金总额分别为6.89亿元、8.35亿元、13.73亿元、15.35亿元;平均发行费率分别为10.71%、10.89%、9.50%、9.82%。

表4:新增上市公司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等信息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以上统计以上市日为基准,数值为平均值。

 

       从上市5日股价涨幅来看,科创板平均涨幅最大。深市中小板、创业板、沪市主板上市后20日涨幅大于上市后10日涨幅。


表5:新增上市公司上市初期股价表现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以上统计以上市日为基准,数值为平均值。股价表现截至2020年12月31日。

 

三、审核情况、在审企业情况、终止审查企业情况
(一)审核情况
       2020年全年首发上会企业614家(不含暂缓表决、取消审核),通过605家,未过会9家,通过率98.5%。其中中小板通过54家,未过会3家,通过率94.7%;创业板(含核准制与注册制)通过211家,未过会3家,通过率98.6%;沪市主板通过123家,未过会1家,通过率99.2%;科创板全年通过217家,不予注册2家,通过率99.1%。

图2:2020年全年各板块审核情况

图3:2020年各月份审核情况

图4:2018-2020年首发上会审核情况

 

2020年全年审核总数量较2018年、2019年大幅提升,达614家,审核通过率提高至98.5%。

 

图5:近3年创业板(含核准制与注册制)审核数量情况

 

       由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落地,2020年创业板审核总数量达到214家,较2019年提高210%,审核通过率由82.6%提升至98.6%。


(二)在审企业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审企业共599家,其中深市中小板55家、创业板333家,沪市主板83家、科创板128家。从在审企业数量变化趋势看,自6月份深交所开始受理企业创业板注册制申报材料后,在审企业数量在7月份处于高位,8-12月在审企业数量逐月下降。

 

表6:在审企业情况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深市中小板、创业板、沪市主板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科创板数据截至2021年1月25日。

 

图6:2020年下半年IPO在审企业数量

 

(三)终止审查企业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全年终止审查企业共80家,其中深市中小板7家、创业板22家,沪市主板10家、科创板41家。此外,科创板终止注册3家,创业板终止注册1家。
四、创业板注册制新股发行上市情况
       2020全年,创业板新增上市公司107家,其中在核准制下发行的企业44家。6月22日,创业板注册制开始受理首批企业,自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制下首批18家企业挂牌上市以来,2020年全年创业板注册制新增上市公司63家,募集金额总额为660.3亿元。
       行业分布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多,8家企业募集90.3亿元,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企业数量占据第2-5位,分别有6家、4家、4家、4家新增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233.2亿元。

 

表7:创业板注册制新增上市公司行业分布

       地区分布看,广东、浙江均新增13家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并列第一,募资总额分别为118.9亿元、63.2亿元。

 

表8:创业板注册制新增上市公司地区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按新增上市公司数排行。

 

       保荐机构分布看,中信建投最多为6家,其次是中金、东方证券、国金证券分别为5家、4家、4家。

 

表9:创业板注册制新增上市公司保荐机构分布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按新增上市公司数排行。


       发行情况看,创业板注册制发行均价分别为29.94元,平均发行市盈率为35.32倍;平均募集资金总额为10.48亿元,平均发行费率9.95%。相比2020年上半年在创业板核准制下发行的企业,注册制发行企业市盈率、平均募资金额更高,发行费率更低。

 

表10:创业板新增上市公司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等信息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以上统计以上市日为基准,数值为平均值。

 

       从上市初期股价涨幅总体趋势来看,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后价格迅速达到均衡价格,而核准制企业受限于涨停板,上市首日涨幅不如注册制企业,但20日涨幅更高。

 

表11:新增上市公司上市初期股价表现

       注:数据来源于万得;以上统计以上市日为基准,数值为平均值。

 

五、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委审议情况、在审企业情况、终止审查企业情况
(一)审核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交所上市委会议已审议188家企业,185家通过,2家不通过,1家暂缓审议,通过率98.4%。

图7:2020年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委审议情况

 

       注:以上数据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处于注册生效、提交注册、终止注册状态的企业均归类为上市委会议通过。


(二)在审企业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创业板注册制在审企业共333家,处于已受理状态84家,已问询状态218家,中止30家,暂缓审议1家;另外,有22家撤回材料。从每月上市委员会审议数量与新受理企业数量对比上看,6-7月深交所开始受理企业申报创业板注册制材料,企业申报数量较多,8-12月月均受理数量35.8家;而同期上市委月均审议企业30.8家,基本上能满足市场需求。

图8:2020年创业板注册制在审企业情况

图9:2020年全年各月份新受理企业数量与上市委员会审议数量情况

 

六、创业板被否企业发行审核关注问题

       创业板注册制上市委会议共审议企业188家,其中通过185家,不通过2家,暂缓审议1家,通过率98.4%。2020年11月11日,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上市委员会认定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成为创业板注册制第一家被否企业;12月30日,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二家被否企业。12月09日,四川华夏万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被上市委员会定为“暂缓审议”。

(一)江苏网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立足于智慧城市行业,以自主研发的一系列软件产品及物联网应用平台为支撑,围绕城市运行、社会治理和安全管理的核心领域,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向客户提供项目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软件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是一家专业的智慧城市IT服务商。

【关注重点1:股权转让与税务问题】

       网进科技前实控人黄玉龙、现实控人潘成华以及自然人张亚娟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存在几点问题:1)2016年股权转让市盈率较低(2.01倍);2)潘成华、黄玉龙二者间还存在其他的利益关系。黄玉龙、张亚娟还大量从事房地产工作,而潘成华团队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承担撮合成交、前期调研、立项、审批、规划和相关手续办理等工作。各方之间的房产销售合作从2005年开始,但房产收益款却直到2016年,也就是上述股权发生转让的时候,由房产业务产生的收益才开始支付。其股权转让和各方之间的房产收益存在绑定操作的可能。3)潘成华等人从黄玉龙处所获得的房产收益,由黄玉龙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网进科技并未提供相关纳税凭证。

       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未能充分、准确披露黄玉龙、张亚娟和潘成华之间的股权转让及其资金往来和纳税情况、认定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的股份权属是否清晰等,不符合相关规定。

【关注重点2:实控人认定及财务投资人的合理性】

       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文商旅集团持股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并有两名来自文商旅集团的人员担任董事,其中一名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文商旅集团为昆山市国有独资企业,报告期发行人90%以上销售收入来源于昆山市智慧城市建设。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公司未能充分、准确披露文商旅集团被认定为对发行人既无控制权,也无重大影响,仅作为财务投资人的合理性不充分,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是一家专业从事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 企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致力于铝合金冷凝式热交换器的生产制造,凭借丰富 的铝合金砂铸经验及先进的制砂制芯、高效全自动清砂、渗漏气密性精密检测、 内水道图像质控等生产工艺,为下游知名燃气壁挂炉品牌厂商提供冷凝式热交换 器的专业配套。

【关注重点:独立性】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品主要销往欧洲,其中对 Ideal 公司的销售收入占比超过80%。发行人业务高度依赖单一客户,该客户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没有明显优势,疫情期间该客户的经营状况对发行人经营业务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高度依赖单一客户可能导致其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客户集中度偏高,新客户开拓困难、进展甚微,主要单一客户订单存在流失风险且短时间内可能难以改善,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未对以上问题予以充分说明,不符合相关规定。

(三)四川华夏万卷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一家以硬笔书法内容创意为核心的文化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字帖图书的策划、内容制作、发行及相关文化用品的开发与销售。

【关注重点:持续经营】

       1.上市委员会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字帖图书行业门槛较低的具体原因及其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

       2.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产品封面印有“教育部门推荐  练字用书”字样,未经认证或申请流程,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行为。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情况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2014年8月,发行人与田英章签订《合作协议书》。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田英章上述协议是否仍然有效;(2)田英章是否提出解除相关协议的明确意思表示;(3)该协议执行与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执笔人: 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 IPO研究小组 周章丰、何久斌、陈薇

  2021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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