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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企业资产证券化市场白皮书(二)

发布日期: 2021-02-11 00:00:00

三、2020年企业资产证券化创新产品

 

 (一)国金-徐工租赁八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基本情况

  国金-徐工租赁八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徐工租赁八期ABS”)为全国首单短期限、可滚动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该产品以江苏徐工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为原始权益人,发行规模4.5亿元,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又一有益探索实践。徐工租赁八期ABS通过向续发的徐工租赁九期ABS转让未到期基础资产实现退出,并通过设置基础资产回购、第三方增信等缓释相关风险,有效解决了基础资产期限与证券期限错配问题,助力企业进一步管控融资成本。

2、交易结构

  徐工租赁八期ABS交易结构图如下:

图7:徐工租赁八期ABS交易结构图

 

 (二)浦东科创1-10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基本情况

  浦东科创1-10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浦东科创知识产权ABS”)为全国首单专注于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产品,该储架产品已发行第1期和第2期,累计发行金额1.05亿元,涉及102个授权专利,共支持17家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低成本融资。浦东科创知识产权ABS是知识产权融资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有效实践,通过专利独占许可等方式,并以专利独占许可使用费收益权为支持,为需要大量研发投入的中小企业等提供了创新性的融资渠道,从而加速其科技成果转化,并促进我国知识产权产业的长远发展。

2、交易结构

基于储架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参与方可变属性,本文仅以2020年内最新发行的浦东科创2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为例,列示浦东科创知识产权ABS的交易结构如下:

图8:浦东科创2期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易结构图

 

 (三)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第3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1、基本情况

  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第3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顺丰一期第3号ABS”)为华泰佳越-顺丰产业园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顺丰一期储架ABS”)项下的第3期产品。顺丰一期储架ABS是国内首单物流地产类REITs,顺丰一期第3号是顺丰一期储架ABS项下50亿元发行额度的收官,发行规模13.86亿元,是通过证券化手段持续盘活物流资产的又一尝试。在仓储物流纳入公募REITs试点的政策环境下,顺丰一期第3号ABS为持续盘活物流资产乃至物流资产公募化定价提供思路。

2、交易结构

顺丰一期第3号ABS交易结构图如下:

图9:顺丰一期第3号ABS交易结构图

 

四、总结与未来展望

  2020年新冠疫情的爆发,对我国资产证券化业务产生了一定冲击,资产证券化市场呈现先抑后扬态势。为维护资产证券化业务稳定发展,在主管机关的高效指导下,上半年在传统产品发行的基础上,发行多单疫情防控ABS,启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推出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论证与试点续发型ABS,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与融资成本管控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下半年,国内疫情得到有效遏制,资产证券化市场逐渐回暖并呈现持续上扬姿态,产品发行单数增加、发行规模扩大、发行利率亦保持在合理区间范围。

  结合当前法律法规及主管机关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管理思路、及资产证券化市场特征,我们认为在2020年资产证券化成果的基础上,2021年资产证券化市场可能表现出以下新的特征:

  (1)公募REITs市场的发展未来可期。2020年4月24日,证监会与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基础设施REITs试点的基本原则、试点项目要求和试点工作安排,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此后,发改委、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相继出台《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REITs试点的顶层设计及核心配套文件基本成型,试点工作亦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预计2021年,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制度,基础设施类REITs将走上发展的快车道。

  (2)非标转标ABS业务重振旗鼓。2020年5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六)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融资人及其关联方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百分之五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前述“30%+50%”的规定对信托公司压缩非标规模、调整业务转型提出了迫切要求。而资产支持证券的标准化属性,为信托公司非标额度压降提供了天然载体,非标转标类ABS业务将在规范监管下迎来市场扩容。

(3)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的发展是大势所趋。知识产权证券化由于其特殊性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支持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从2017年开始,国务院多次提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鼓励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理念。2020年4月,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又进一步明确了依法依规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指导思想。在国家政策不间断地有效引导下,知识产权证券化无疑将成为市场的后起之秀。

 

  撰稿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王少谦 马添翼

  汉盛律师事务所 赵冲 葛宏

  整理:深交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固定收益研究小组

李佼佼 郭艺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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